通用規則基本規則
Table of contents
詳題
本基本規則旨在綜合通用於所有群組的基本原則及基本規定,並就相關事宜訂定基本條文。
第一部 導言
1. 簡稱
- 本基本規則可引稱為《通用規則基本規則》、「General Clauses Basic Regulation」或「GCBR」。
2. 釋義
- 在本基本規則中——
- 行為 包括任何違規的作為和一連串違規的作為、任何違規的不作為和一連串違規的不作為;
- 指令 指透過輸入特定文字字串而令機器人作出特定動作的訊息;
- 站內 指任何一個或多個維基媒體項目,尤其指中文維基百科。
- 訊息 指文本、圖片、貼圖、語音、動態貼圖、動圖、影片、連結,或其他任何可以傳達信息的表達形式;
- 規則群、規則群組 指適用《即時通訊規則》之群組;
- 置頂 指將特定訊息固定在群組頂部的行為;
- 置頂訊息 指群組所置頂的訊息;
- 群組 包括頻道。
3. 中文維基百科交流群組的成立目的
- 中文維基百科交流群組的成立目的為——
- 成為維基媒體之接待處;
- 成為維基百科和其他計劃之服務熱線;
- 為維基百科和其他計劃之使用者提供管理員幫助;
- 成為協助在維基百科中尋找條目之諮詢臺;以及
- 作為關於維基媒體計劃和條目協作的討論平台,方便用戶為方針指引或編纂尋求意見。
第二部 行為與言論
4. 行為的原則與標準
- 任何人於群組之行為,應善用常識,以日常之經驗與倫理為依歸;行為應秉以禮待人為原則,而若與他人發生矛盾或爭議,則應以平待人。
- 任何人都不得作出損害他人權利的行為。
- 具體損害他人權利之行為之適用規則,由《行為通則》明確規定之。
5. 規則群組不應提供知識問答服務
- 規則群組不應提供知識問答,而規則群組成員應搜索解答於學術論文、出版書籍、資料庫、新聞報道、網路搜索引擎等一切可能提供資料之地方。
- 任何人都不應在規則群組內,尋求或提供任何應由具有對應職業資格的專業工作者所提供的專業意見,包括但不限於醫學諮詢、法律諮詢。
6. 言論應存在合理依據
- 任何人的言論都應附有合理依據。
- 當其他人質疑某人之言論時,他可向言論發表者提出舉證請求,而該名言論發表者應就其言論提供可靠材料作為依據。
- 具體舉證制度之適用規則與程序,由《舉證制度通則》明確規定之。
7. 成員不得提供專業意見
- 有鑑於民事法律條文以及其他針對專業訂定的法律條文,規則群組成員不得提供專業意見。
- 規則群組成員須注意:專業意見可能對於自身或他人在物質上、生理上或心理上造成實質性影響,並可能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8. 言論不應視為專業意見
- 規則群成員不應將其他規則群成員的言論,視作向他人提供的專業意見。
9. 應避免討論政治話題
- 除政治相關群組之外,所有群組內都應儘量避免討論政治話題。
- 除非某規則群組中具有與政治話題有關的勸喻指令,或其他令他人知會的勸喻方式,否則該規則群組應於置頂訊息包含與政治話題有關的勸喻文段,以供勸喻及引流至其他群組。
10. 管理人員的管理處理
- 管理人員所作出的管理處理,必須根據成文規則的條文作出。
- 管理人員所作出的管理處理,是為達至維持群組秩序、保障群組成員權利、或維護群組利益之目的。
- 具體管理處理之適用規則與程序,由《管理處理通則》明確規定之。
第三部 站內事務
11. 站內事務討論具有優先性
- 凡任何人討論站內事務,關乎其他事務之討論應暫緩之,惟為處理群組事務之群組不限。
12. 規則群組共識不能取代站內共識
- 為促進站內之共識之達成,規則群組成員可與其他成員溝通協商之,但規則群組內達成之一切共識,皆不得等價視之為站內之共識;規則群組成員仍須於站內的相關地方,與站內成員討論並達成共識。